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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4月份公费医疗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09 浏览次数: 1627

各位老师:

2018年4月份公费医疗报销日期定为:

1、在职人员:4月16日全天,卫生所。

2、离退休人员:4月18日上午长江新村,4月19日上午离退休办公室。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财务处

后勤基建处卫生所

201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