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电子化的需求,使在校学生就医更为便捷,学校在已参保大学生的校园卡中设立了“门诊医疗包干费专用账户”,并将包干费按年度打入各学生账户中。
为规范使用,特制定以下规范。
1. 包干费的标准
包干费按照最新《关于做好在宁高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18】169号》标准,包干标准为90元/人·年。结合南京市医保中心参保科下发的参保人员名单,依规打入个人账户。
2. 包干费用的用途:
2.1学生本人在校卫生所就诊时,可用于支付医药费(挂号费除外);包干费不足时,需另行补足医药费。
2.2在校外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完,可凭就诊发票(当年)和校园卡回校报销医药费。可报销金额不超过个人包干费的总金额,超出部分自理。
2.3包干费仅用于门诊医疗,不能用作校外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报销。
3. 包干费结算:
3.1就诊和门诊报销时,鼓励学生使用校园一卡通结算。
3.2按照《学生就医须知》中的规定:一学年医疗费未用完者可跨年度结转,继续使用至毕业,毕业时“医疗包干费专用账户”如有余额,其中50%发给本人,另50%留作“学生重大疾病资助基金”,用于对特困生的医疗补助。